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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是做什么的

120 2023-07-30 08:00 admin

外贸公司是做什么的

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缺伏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伏誉携进口;

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扩展资料

外贸的常用术语

Ex(Point of Origin)(产地交货)又称EXW(Ex Works)

EXW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虚唯其他指定的地点(如工场、工厂或仓库)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

FOB(Free on Board)(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FOB也称“离岸价”,实践中的使用通常为“FOB??港(出发地)按FOB成交,由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

并及时通知买方。在实际交易中,买方都会委托卖方来帮助租船定仓,交保险等,也就是准CIF,买方会另行支付给卖方额外费用!货物在装船时越过船舷,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FAS(Free Alongside Ship)(船边交货;船侧就岸交货)

船边交货贸易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缩写为FAS。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

FCA(Free Carrier)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

FCA是free 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C&F(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后改为CFR(对外贸易的实际操作中也有很多客人喜欢用CNF来表示C&F,实际上只是把符号&换成N, 意思是一样的)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对外贸易

百度百科-外贸公司

外贸公司是指有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贸易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誉和价。

外贸公司做一些没有进出口权单位的进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费。 这一系列贸易活动首先是要在有进出口权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整个过程中要通过的环节一般是海关、商检、银行、外管局、退税科、国税、政府主管部门等。

外贸公司的业务范围总体分为货物贸易慎虚闷、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作为个体户或小公司来说,一般不适宜从事技术贸易,而货物的进出口贸易中的一些商品如粮食,是由一些指定公司宽弯专营的,个人不允许经营。而对于家具、家电等占用资金大、售后服务复杂的业务,对个人也不适宜。

如何成立外贸代理公司?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现行) 注:办理此事项不收费。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

第一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先行上网登录资料,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提交成功后,系统给出序号,记录此序号并在打印时输入。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第二页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填写《登记表》说明:

(1)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公司公章。

(2)表内“进出口企业代码”无需填写,系统自动生成。

(3)表内“住所”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

(4)表内“经营场所”为办公地点。

第二步 上网登录后,向备案登记机关(北京市商务局)提交如下书面材料:

(1)以上“1、”项所填写并打印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第三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于提交上述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领取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在表格背面签字、盖章。

第四步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失效后需到北京市商务局重新领取《登记表》。)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变更程序: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持我局颁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下列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1、公司名称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函复印件。

2、公司地址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3、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

5、其他项目变更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