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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人退休待遇规定?

92 2024-07-31 21:08 admin

一、职业病人退休待遇规定?

职工因病退休(职)政策: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如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及以上,并且均持有15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关系的,便可按规定享受退休待遇。 如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选择不缴费或继续缴费的方式延长缴费,直至满15年为止。 如继续缴费满15年且已持有15年及以上有效劳动关系的,可按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如继续缴费满15年但不足180个月的,可一次性缴纳满180个月(15年)后,按规定享受退休待遇;如继续缴费月数超过180个月的,按每超一个月增加0.5%的比例趸缴,直至缴费满15年为止。

职工因病退休(职)条件: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均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且具有劳动关系的,按规定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

凡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领取《职工退休证》(内提前退休人员),凭《职工退休证》、《职工退休审批表》,享受退休待遇。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告诉我。

二、职业病退休待遇怎样?

职业病退休待遇不错。比正常退休费要高出一些,还有因职业病得病百分百给报销解决职业病带来的烦恼和忧伤。

三、职业病与工伤的待遇区别?

其实都属于工伤范畴,通过鉴定按实际损害赔偿

四、职业病职工退休后的待遇?

职业病,属于工伤,首先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经过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补偿,工伤一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

所以,你必须经过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知道你应该怎么补偿,你已经退休,不清楚是不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休,如果不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照正常退休,

五、职业病九级退休有哪些待遇?

1、每月领取依据民政部2010年10月规定的抚恤金,九级因战4550元/年因公3640元/年;如果你在长三角地区的,可能还要高不少抚恤金;

2、城镇户籍的安置工作,农村户籍的不一定安置工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局临时补助);但是九级不属于特殊安置的范围,就是讲与普通退役的军人一样;八级以上才有特殊安置;

3、1-6级无论在职、无业都有凭普通的医保卡就可以在医保的范围内免费医疗(包括挂号费免费);7-10级就要跟着企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同步,唯一优惠的就是医疗费过高,影响家庭生活的可以向民政局申请一次性报销医保以外的50%。

4、市内交通(公交、地铁和城郊公交)免费,长途汽车、火车和飞机正价的半票(含飞机燃油税,不含机场建设费);此项政策涵盖境内各大城市和地区,但是港澳无效。

5、风景区门票优惠,有的是免费,七级以下有的是半票(对6级免票有黄山、张家界、深圳世界之窗、欢乐谷等,普通景点和收费公园免费);反而上海的科技馆等只有一定的优惠。

6、大型的机场安检走绿色通道(小型机场无奈)。

7、购买火车、长途汽车、医院门急症挂号、付费、取药有优先窗口;

8、到剧院、电影院购票享受半票。

六、什么人依法享受国家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病人应依法享受国家规定待遇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三、第五十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四、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五、第五十九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六、第六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七、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七、职业病退休和正式退休待遇一样吗?

病退是指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因职业病而提前退休,退休待遇与正常退休一样。

  以前病退的条件很简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

  一、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交费年限(含视同交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

  三、因病或外因致残,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符合以上三条的人员,可办理病退,否则,不能按因病办理退休。

  现在更具体些: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职工在申请病退鉴定报名时须提交《病退鉴定申请表》、《病退鉴定须知》、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正规住院病历和住院医疗费报销凭证以及市、县两级医保中心医疗保险费支付单。需要注意的是,如个人存根丢失,可提供医保中心存根复印件并加盖医保中心印鉴,未参加医保的单位可提供单位财务医疗费报销凭证。

八、患职业病退休,应该享受什么待遇,依据是什么?

职业病,属于工伤,首先认定工伤,如果不认定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之后,还要经过伤残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根据等级补偿,工伤一到四级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直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给予补足,所以,你必须经过鉴定伤残等级才能知道你应该怎么补偿,你已经退休,不清楚是不是按照上述规定办理的退休,如果不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只能按照正常退休,

九、职业病有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职业病之称?

职业病没有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之称。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需要让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十、职业病目录?

1、矽肺

2、煤工尘肺

3、石墨尘肺

4、碳黑尘肺

5、石棉肺

6、滑石尘肺

7、水泥尘肺

8、云母尘肺

9、陶工尘肺

10、铝尘肺

11、电焊工尘肺

12、铸工尘肺

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