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300 2023-10-11 00:21 admin

一、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流程?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先下载当地老年网,找到社保认证,输入个人信息,跟着提示一步一步,刷脸认证,就是这样认证,操作简单方便。

二、遗属待遇领取资格确认怎样做?

一、 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5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实施)

2.山东省劳动局、财政厅、总工会《关于企业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待遇问题的通知》((88)鲁劳险字第397号)

3.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将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纳入社会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8】54号)

4.潍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企业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劳社【2008】8号)

二、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办结

三、提交材料

1.遗属个人申请(遗属本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办理的需要监护人资格证明材料)

2.《潍坊市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审批表》 (3份)

3.遗属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

4.退休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本无法表明亲属关系的,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遗属与死亡退休人员之间的供养关系

6.遗属所在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遗属无收入证明

7.遗属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申请供养的,还应提供潍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书》

8.供养直系亲属已满16周岁,但仍在普通中学继续学习的,由所在中学提供在读证明

四、承诺时限:

材料齐全,即时办结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三、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怎么认?

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找工作人员认证。(提前打好电话咨询好地址和需携带证件)

也可以在网上操作。在电子社保卡首页(支付宝中就有电子社保卡)点击【全国服务】-【社保资格认证】—【开始认证】,按提示往下操作就可以了。

四、公示制度包括?

六个公示制度指的是:(1)执法主体:公示管理部门名称、执法类别、执法主体性质、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执法人员信息(姓名、执法证号码、照片等)。

(2)执法依据:公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

(3)执法程序:公示许可实施程序,公示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适用规定,听证程序的要件,公示交通行政处罚流程图。

(4)执法监督:公示同级政府、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的单位名称、监督部门、监督电话,聘请的社会监督员的单位、姓名、电话。

(5)执法结果:公示行政许可实施结果和交通行政处罚结果。

(6)当事人权利:包括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国家赔偿。

五、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进不去?

自助认证进不去,可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局窗口办理养老认证。现在养老保险认证的app都特别的多,那么这个资格认证的资助进不去的话,你就不需要再资助服务器跟前认证了,用你的手机就可以进行认证,因为现在手机认证方便的很。

你在手机微信或者支付宝上面都可以认证或者下载一个智慧人设app。

还有按照社区发的二维码来进行认证,那么打开二维码点击社保认证输入你的身份证号码,还有你的手机号,这样就会出现一个人脸识别。

那么按着语音提示来做人脸识别,只要人脸识别通过了以后,那么你的这个养老金的认证就完成了。

六、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流程?

带户口→个人身份证→照片→社区或街道办证明→健康码→到税务局办理。

七、怎么在水手上认证待遇领取资格?

方式一:刷脸认证

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也就是平时说的刷脸认证,指的是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掌上12333”等官方手机APP,按照操作提示,对着手机或电脑屏幕做几个简单动作,就行啦。

方式二:社会化服务认证

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以提出上门认证的申请,社保局会上门协助认证,这种方式属于社会化服务认证。

社会化服务认证不只上门认证这一种形式,社保局还会委托社区(村)基层组织通过健康体检、文体活动、节日慰问等形式开展认证。

方式三:数据比对

目前,全国大概有三分之一的退休人员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完成认证的。

大数据比对,就是社保局通过和公安、民政、医院、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来获取退休人员的情况,不需要本人操作,就能完成认证。

八、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

社保经办机构应将核实结果信息及时导入社保业务系统,对确认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要立即办理待遇停发手续;对经上述信息核实手段均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

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办理待遇停发手续;若有异议,按照本规程第十一条和第三章规定进行信息核实。

对核实后发现仍然具备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手续。

九、公示制度包括哪些?

公示制度为物权法基本制度之一。传统物权法基于公示制度形成了公信原则、物权行为理论和无因性理论等,这些原则和理论是物权法区别于债法的主要特征。

但公示这一现象并不仅仅体现物权法,其法律形式及后果在相关法律上也有反映。

如商事法中票据的无因性问题便与票据持有的公示性相关,知识产权法里登记公示对知识产权形成及转让具有巨大作用,甚至证券化后的债权也具有物权公示的一些后果等等。

因此,在民法上将公示制度作为一个整体制度进行梳理是必要的,尤其公示这一国家强制性的制度和规范与私法自治原则如何协调,是解决将公示效力视为 “物权行为”后果这一理论误区的关键。

十、什么是公示制度?

公示制度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公开,规范公开,透明公开。公开公示制度一般指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公示制指各级机关用以上墙、印制备案的材料或设置触摸电脑等形式,将执行公务人员身份、岗位职责以及本单位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结果、办事承诺一律予以公开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