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如下
吉林按照自然村屯、乡镇政府所在地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300元的补助。云南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湖南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的补助,各县可自筹资金相应提高标准。青海、新疆的补助标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青海从200元到600元分为5个档次,新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2014年上半年,已实施县平均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352元,其中23%的实施地区平均标准在500元以上。奖补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补助标准逐步提高。
乡村教师将能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300元和500元两档)、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200元/月)、乡镇工作补贴(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200元;满10年不到20年的,每人每月300元;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等三项津补贴。初步匡算,符合规定条件的最边远乡村教师比县域内同等条件下的城镇教师每月至少可多1200元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