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月、日小时工资标准之间换算公式为:日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20.92天小时工资标准=月工资标准÷167.4小时或日工资标准÷8小时。
二、关于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平时是按150%计算,双休按200%算,法定节假日按300%算,加一天班,只给十元是违反劳动法的
三、我在上海,工资4200,谈的时候是说做六休一,你们说我加班只有14元一小时,合法吗?
别太较真了,除非你不想干了,忍了吧。有些单位更扣,搞个时间账户给你存着,没活休息时扣掉,连钱都不用给。
四、上海市基本工资是多少?星期六,星期天和晚上加班,加班费是怎么算的?节假日呢?急!急!
最低每月加好金要有960元
加班怎么算,每个单位不同
你可以去像12333咨询
五、请问加班费及工资?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月、季、年的工作日×8小时/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注: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150%的工资;
休息日安排加班而没有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
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上海市加班工资怎么算
平时加班费为工资的1.5倍。假日为2倍,节日为3倍。